酗酒男扯掉8国旗兼拆区旗判社服令 官寄语珍惜机会否则后果自负

2021-06-09 15:55

38岁物业管理员在去年10月凌晨,因政见及酗酒在元朗扯掉插在栏杆上的8面国旗,弃于路上及河道,又拆下一面区旗放在裤袋。男子早前承认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罪。裁判官水佳丽判刑时指,被告有良好背景,力求上进,本案只是「饮完酒后出嚟嘅案情,无端端搞啲嘢出嚟」,寄语被告珍惜自由及所拥有的一切,如果有一日失去所有,皆由自己一手造成。水官指被告尚可有一次机会,终判被告每项控罪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

水官引述报告内容指,被告有良好教育背景,多年来力求上进,现在有相当不错的工作。父亲已过身,有必要珍惜现有一切,明白家庭责任。本案只是饮酒后不经大脑,「饮酒饮出嚟嘅案情,无端端搞啲嘢出嚟」。被告已是成年人,要体恤家庭因素。若在犯案前考虑家庭,考虑母亲对他的依赖,便不应犯案,因为后果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水官续指被告有酗酒问题,事件可提醒被告要戒酒,法庭醉酒闹事的案件多不胜数。水官引述案例指,本案性质严重性不及前年冷气工罗敏聪侮辱国旗案,可考虑较宽松的刑罚。被告属良好市民,有参与慈善活动。水官寄语被告「请珍惜你嘅自由,拥有一切」,如果一日全部失去,皆为被告一手造成。感化官亦认为被告表现良好,并非鲁莽的人。水官考虑案情及被告背景后,认为尚有空间给予被告机会,惟强调「机会只有一次」,若不珍惜,后果自负;被告「一只脚已踏入监房」,如不珍惜,「另外一只脚会入埋去」。

被告黄卓杰报称物业管理,被控于2020年10月3日,在元朗安宁路近灯柱FB3333,公开及故意以毁损的方式侮辱8面国旗及1面区旗。

案情指,被告于10月3日凌晨,在元朗安宁路扯下8面国旗及一面区旗被目击,便衣警员上前截查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政见及「饮咗酒」而犯案。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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