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涉驾车撞警车被控阻差办公及危驾等罪 辩方称司机意外溜前

2021-06-08 13:49

高级警员许浩贤(左);被告曾焌熙(右)。
高级警员许浩贤(左);被告曾焌熙(右)。

28岁男文员及28岁无业男涉于去年4月被警方截查时拒绝下车,并涉驾驶车辆撞向警车。二人今就阻差办公及危险驾驶等罪于西九龙法院受审。辩方质疑司机因意外而溜前,曾打开司机门及被拉下车。

控方表示警员截停两名被告的私家车时,二人没有离开车厢,车门被锁上。司机男文员曾开门,但随即把车辆向前驶。而乘客无业男涉嫌管有的雨伞则构造扎实,「实实在在的不锈钢」,伞柄与帆布位可分开,有别于一般市面的雨伞。

辩方透露将争议男文员没有阻挠警员的行为及意图,及其驾驶行为是否低于应有水平。无业男则争议当时行为是否构成阻碍,及是否有意图以涉案雨伞伤人。

控方传召高级警员许浩贤,他当日负责驾驶警车于洗衣街一带巡逻,留意到左后方有涉案可疑车辆,于是按高级督察高国权指示,驶向该车的正前方将其截停。车内警员下车并指示司机「落车,熄匙」。惟司机没有听从指示,并以时速5至10公里溜前。许下车上前协助,尝试在司机位刹停私家车但不成,直至私家车左前方撞向警车右后方乘客位近脚踏位置停下,造成8至10厘米的刮痕。

两名被告依次为男文员陈栋材(28岁)和无业的曾焌熙(28岁)被控去年4月30日,在旺角近洗衣街与山东街交界,阻碍高级督察高国权、警员21793秦伟明,以及警员18434林浩翔执行职务。陈栋材另被控同日同地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曾焌熙则被控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指他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带有可拆除金属杆的可伸缩雨伞。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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