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过去3年收340宗植入式广告投诉 仅6%成立

2021-06-02 14:15

当局认为,植入式广告是否自然和不突兀涉及多项因素。 资料图片
当局认为,植入式广告是否自然和不突兀涉及多项因素。 资料图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书面回覆陈振英议员书面质询指,自2018年7月放宽对电视节目间接宣传的规管后,通讯局收到有关间接宣传(包括植入式广告)的投诉共178宗个案,当中涉及340宗投诉,而其中5宗个案涉及21宗投诉成立。

回覆中指出,通讯局考虑植入式广告是否自然和不突兀时,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该广告是否配合节目的类别和内容、有否影响节目的完整性和流畅性、是否自然融入节目内,以及有否过分展示或强调有关产品或服务。通讯局会按每宗个案的个别情况,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背景。有关资料已上载至通讯局网站,供持牌机构及公众参考。

至于植入式广告的收入比例,通讯局称没有要求持牌机构提供广告收入分项的资料。通讯局认为近年免费电视服务面对其他媒体的激烈竞争,放宽有关限制应有助电视台增加广告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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