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接种疫苗金融机构高层 抵港时获豁免检疫
2021-05-30 19:02
随著本港疫情缓和,政府批准已接种新冠疫苗的金融机构高层,在来港时豁免接受强制检疫,包括受金管局、证监会或保监局监管的机构、持牌法团或保险经纪公司的全球或地区高层管理人员。
政府批准已接种新冠疫苗的金融机构高层,可申请豁免抵港检疫的安排,包括受金管局、证监会或保监局监管的机构、持牌法团或保险经纪公司的全球或地区高层管理人员,若要进行公务外访,并已接种新冠疫苗,将可申请来港时豁免检疫。
相关人员在来港后需要接受医学监察,并只能按照日程表进行必要公务活动,亦需由有点对点交通接送,不得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人员亦不应参与聚餐及社交聚会。若获豁免者违反有关条件,将被取消豁免检疫资格,并送往强制检疫21日。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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