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理认行贿上司13万促成3宗物业交易 还押候判

2021-05-26 16:39

一名物业代理向上司提供贿款共约13万元,以促成3宗总成交价逾6150万元的物业交易,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2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暂委裁判官余振邦将案件押后至6月9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顾镇辉,47岁,美联物业代理(商业)有限公司(美联物业代理(商业))高级客户经理,承认三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美联物业代理(商业)的高级客户经理,获派往尖沙嘴一间分行工作。当被告促成一项物业交易,美联物业代理(商业)会分别向卖方和买方收取成交价的百分之一作为代理佣金。美联物业代理(商业)会根据被告所得的代理佣金,计算其每月销售佣金。该分行的高级营业经理,亦会就被告促成的物业交易赚取主管佣金。

于2017年2月底,上述高级营业经理吩咐被告为其客户物色商用物业。经该高级营业经理及被告推介,该客户最终以共逾6150万元购入3个分别位于筲箕湾及湾仔的商用物业,每个物业成交价分别为920万元、2500万元及逾2730万元。

美联物业代理(商业)其后就该3项物业成交,向被告及该高级营业经理分别支付销售佣金共约31万元及主管佣金共逾16万元。

被告为了得到该高级营业经理的协助,同意把自己从该3宗交易中获取的销售佣金,在扣除17%的款项作为税款后,将馀额分一半给该高级营业经理。

被告先后向该高级营业经理提供3笔贿款,每笔由约9800元至约6万2900元不等,共约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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