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经理涉骗客开户前先买保险呃佣金 证人:「理解系一个条件」

2021-05-25 17:02

被告吴钊民(左),证人 刘炽良(右)。刘安琪摄
被告吴钊民(左),证人 刘炽良(右)。刘安琪摄

前年初大新银行前财务策划经理涉欺骗一名顾客在开立银行户口前先购买一份保单,并在相关文件上讹称该顾客是由另一名经理转介,被控欺诈及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两罪。案件今于粉岭法院开审。辩方质疑被讹称为转介人的经理「过份敏感」,「小小事唔问清楚就以为人地违规」,指保单规定必须填写推荐人名字,被告才会在其没转介的情况下填写对方名字。

吴钊民,34岁,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大新银行)前财务策划经理,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案发时为大新银行粉岭分行、客户经理的庾子峰(音译)供称,其职责为销售投资产品,及转介保险客户给客户保险经理,即被告当时的职位。而当保单成功销售后,保单上会提及推荐人的名字,事后推荐人亦可获得佣金。庾指在其任职的短短两个月间,他从没有向任何人推荐保单,惟被告却在前年1月21日在工作群组「报数」时将庾写为推荐人。庾随即去询问原因,被告解释当时没有其他推荐人可以填上去。而该份保单牵涉银行的另一名客户,购买该份保单的刘赐良(音译)的妻子本为银行的VIP客户,但被定性为高风险客户,银行打算取消其户口。

庾续指,他在1月初的一次早会中,听到分行经理与被告提及会将刘妻子户口的资产转给刘,并要求刘买一份人寿保险。庾称公司要求最基本要亲身见过客户才可以成为推荐人,加上公司没有要求客户买产品再开户的程序,因此对卡这些不太合规的情况,他感觉不太舒服而辞职。

辩方其后质疑庾既然如此反感被告的行为,何不向上级反映,庾解释称这是因为他认为分行经理及被告是一夥人。辩方亦质疑庾在短短半年内转工3次是否因为「太敏感」,「小小事唔问清楚就以为人地违规」,庾不同意并更正他只在半年内转工2次。

婴儿公司产品老板刘炽良供称,他的妻子早前便于大新银行开设了一个户口,惟2019年初妻子的户口遭冻结,甚至可能会被取消。在处理这问题期间,刘透露打算创业,遂想开一个公司户口。吴向刘表示,他最好买一份人寿保险,这会有助其开户。刘原先没想过要买保险,初时有些迟疑,因为他已到退休年龄,本身又有购买几份保险,但因为想开一个公司户口,「好无奈咁去买」。而刘早于去年已停供该份保单,因为该保单基本上没有回报,加上去年经济唔好,他又直言:「如果唔系必须,我唔会买」、「我既理解系一个条件」。刘又透露,他之前曾尝试在其他银行开户口,但均不成功。

辩方遂质疑刘当时是否因在几家银行均未能成功开户而比较心急,因而听到成功率比较高,所以当时决定买。刘同意他当时比较心急。

审讯明续。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4:32
更新时间:17:02

被告吴钊民。刘安琪摄
被告吴钊民。刘安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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