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一港岛人群聚集 六旬汉认抛交通圆筒至马路判囚3周
2021-05-24 16:53
去年7月1日,警方首次就「七一游行」提出反对,惟当日仍有不少市民于港岛区聚集。期间,一名六旬汉在铜锣湾将一个交通圆筒抛至马路中间,事后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他今在东区法院承认控罪,罗德泉主任裁判官指,被告是一个人生经历丰富的成年人,但却仍会受到周遭环境影响,丧失自制能力,可见当中的危机不可忽视,最终判被告囚3星期。
被告周立坤,被控于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案情指,当日下年在铜锣湾有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下午4时许,有警员于怡和街看守警车,当时有约100人在该地叫口号及辱骂警员。当时,被告站在乐声大厦外的行人道中间,将一个1米高的交通圆筒抛至行人过路处中间后离开,最终在香港富豪酒店外被截停及拘捕。
罗官判刑时指,案发当日为公众假期,亦是一个比较敏感的日子,约100人于铜锣湾聚集并大叫口号,容易使人情绪激动。虽然被告的行为没有激怒任何人,亦没有人因而受伤,惟处理涉及社会秩序的案件时,不单单考虑行为本身,不能忽视其潜在风险。被告是一个年长的成年人,拥有丰富的人生经验。他当日虽然非牵头人,只是路过亦会受到周边环境影响,丧失自制能力,其危机不可低估。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现年65岁,其妻子患有长期病患,脑部有一个良性水瘤,须长期吃药控制,日常需要被告照顾。两人育有两名女儿,大女现于澳洲从事会计师工作,小女儿则居于香港,与其丈夫育有两名女儿,一家人关系融洽。被告现于慈善机构复康资源协会任职助理,该协会的行政总裁在求情信中力赞被告有爱心、真心照顾康复病人。另被告称当日受社会气氛影响才会作出犯法的事,现已感到十分后悔。此外,辩方强调被告去虽然有9次刑事案低,惟均与本案不类同,且对上一次犯案已是16年前的时候,被告早已重新出发。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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