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档派防疫物资涉违限聚令 17岁男生认罪罚款8000元

2021-05-17 17:59

案中17岁学生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 资料图片
案中17岁学生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 资料图片

去年4月有市民到旺角摆街站派发防疫物资,警员向其中四男三女发出限聚令告票,7人同被控参与受禁群组聚集。案中17岁学生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被判罚款8,000元。另一被告则指自己当时派发防疫物资可获豁免于限聚令,加上该摊档从同年2月起已于该处设置,至今仍然存在。发出传票的警员则不认同派口罩可获豁免。

被告为34岁陈昀耀及17岁黄姓男生,传票指两人于去年4月19日在西洋菜南街近奶路臣街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参与受禁群组聚集。

17岁男生代表大律师求情指,被告开审前认罪乃承认浪费法庭时间,形容为迟来的悔意,但考虑到被告案发时仅16岁,故希望以罚款处理。

裁判官郑念慈指,如被告在收到传票后即时交罚款,定额罚款为2,000元;但若被告选择不认罪,案件于法庭提堂,罚则则是4,000元,另加500元讼费。但如被告不珍惜机会,令案件需法庭排期审讯,罚款就不只是4,500元。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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