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卖口罩呃旧同学332万元 女地勤认罪判囚33个月
2021-05-17 18:10
机场女地勤于前年向旧同学讹称有口罩出售,诱骗对方向其支付逾332万港元订金,但却无法交货。事后被控5项欺诈罪,及5项属交替控罪的盗窃罪,她今于区域法院承认5项盗窃罪。谭思乐法官判刑时指,本案不涉及违反诚信,5罪源于同一事件,被告在少于1个月内骗取逾300万元,终判被告囚33个月。
案情指,被告薛文英(32岁)与事主林晓玲为小学同学,近几年保持比较疏远的关系。去年1月初,被告主动透过WhatsApp联络林,并于2月初声称其认识卖家可提供大量口罩供采购,林随即联络一些潜在买家,包括其朋友及工联会等。林其后先后5次支付被告逾332万港元订金,订购72340盒口罩。被告原先声称一部份的口罩将于2月尾到货,但却在原订交收时间的前一小时通知林货品未能如期到货,将延期至三月初,林逐生疑并报警处理。林随后再次联络被告,被告承认这只是一个骗局,但拒绝退回有关款项,林自此再未能联络被告。
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可以提供大量口罩的人,遂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良机,并开始接触有兴趣购买的人士。被告在收到林的订金后,知道货品将不会运到香港,决定将所有款项拿去赌博。警方事后于被告钱包搜出15670港元,及在其男朋友家中发现12万港元,被告承认该些款项属林支付订金中的一部分。
辩方求情指,被告现与患有脑癌的62岁母亲同住,但坦言医疗费用并非被告犯案的原因。被告任职机场地勤逾10年,月入18000港元,其中5000元给母亲作家用。辩方强调本案不涉及违反诚信,两人于小学相识,近年的关系比较疏远。另本案为单一事件,没有经过精密计划或串谋犯案,被告被捕后立即将其作案经过全盘托出,及早认罪,节省法庭时间,被告现已感到十分后悔及羞愧,望法庭能轻判。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7:25
更新时间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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