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名单】昨增1宗无源头确诊 6地点纳强检公告
2021-05-16 09:14
政府昨晚刊宪,要求于指定期间曾身处6个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肺炎强制检测。
当局指,因应昨日公布的一宗确诊个案(4岁男童,个案编号11822),有两幢住宅大厦及一间幼稚园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此外,因应早前涉及N501Y变种病毒株的本地个案,于指定期间曾身处3个指明地方的人士需要再次进行检测。
5月15日强制检测公告详情:(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士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A. 住宅(包括商住两用)大厦新增一宗或以上确诊个案 |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二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间曾身处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住客、访客及工作人员),须于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检测。受检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间已进行检测,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1) 香港九龙何文田窝打老道67E号怡景大厦 (2) 香港九龙深水埗白田街51号白田邨13座 |
B. 属再次检测的指明地方 |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至五月五日期间曾身处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过一小时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兼职和替假员工及访客),须于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检测。受检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间已进行检测,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1)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塲中庭3楼322号铺UrbanBakery Works (2) 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置地太子2楼201–2号铺Oliver's the Delicatessen 2.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曾身处香港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398 号愉景新城(只包括商场)超过一小时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全 职、兼职和替假员工及访客),须于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检测。受检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间已进行检测,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
C. 其他 |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二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间曾身处香港九龙何文田自由道 2 号九龙总商会大厦地下(部份)及一楼汉师幼稚园(龙总)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兼职和替假员工、学生及访客),须于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检测。如受检人士选择使用衞生防护中心派发的样本瓶进行检测,则须于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或之前交回已采样本的检测样本收集瓶。受检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间已进行检测,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
详情可浏览这网页: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5/15/P20210515008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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