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碎尸案开审 被告人认罪悔罪择期宣判
2021-05-14 15:49
2020年7月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许国利因家庭生活矛盾,趁妻子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部分身体组织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这宗轰动一时的案件,今天(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由于被告人许国利未委托辩护人,由法院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许国利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案情指,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是夫妻关系,二人因感情、经济等方面原因产生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美工刀、切割机等,准备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其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并用枕头捂压其口鼻致来某某窒息死亡。之后许国利将被害人尸体搬至浴室,使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尸体肢解,之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其居住屋苑化粪池,发现部分人体组织,于7月23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在提起夫妻感情及小女儿时,被告人许国利当庭三次落泪。据悉,来某某大女儿和小女儿分别提起113万馀和158万馀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许国利表示同意,并称赔偿将首先满足来某某大女儿提起的民事赔偿。对小女儿提出的赔偿,他并不认可,认为这并不是小女儿的想法,但如何赔偿,他愿意听从法庭判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已于4月7日召开庭前会议。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许国利对指控其杀害来某某及分尸的基本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工具并非为了作案特别准备,对附带民事诉讼表示愿意赔偿;辩护人提出认定许国利杀害来某某具体经过的证据链存在欠缺,不是有预谋犯罪,许国利的主观恶性小,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公诉人却认为当庭出示的证据足以证实对许国利的指控,无需做精神病鉴定,且许国利是有预谋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许国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及悔罪。庭审于今天12时47分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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