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接纳委员会推荐 任命林文瀚为终院常任法官
2021-05-12 12:17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关于任命现职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法官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荐,并会在徵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88条作出任命。
林郑月娥赞扬林文瀚主理上诉案件能力全面,在处理公法及宪法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又指其撰写的判词理据清晰透彻,中肯持平,经常广受引用,而在督导优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极富经验,相信他将会对终审法院作出重大贡献。
《基本法》第90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徵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徵求立法会同意。
现年59岁的林文瀚,1983 年及 1984 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于1984年取得大律师资格,2001年加入司法机构,先后担任区域法院、高院原讼庭及上诉庭法官,在201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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