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处接541宗因工染疫雇员索偿案 79宗确认工伤获赔偿

2021-05-12 12:05

勞工处接541宗因工染疫个案。 资料图片
勞工处接541宗因工染疫个案。 资料图片

立法会议员黄国健关注,有雇员因工感染新冠病毒后死亡,但其雇主拒绝承认补偿责任,亦未有按《雇员补偿条例》向劳工处呈报,询问政府有否相关数据。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回覆指,劳工处去年1月至今年4月28日,共接获541宗怀疑在受雇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雇员补偿个案,包括两宗致命个案,大部分个案都未能确定雇员是否在工作期间染病,因此雇主需时自行调查,或等待劳工处协助搜集资料。

罗致光指,雇员如非在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染病(包括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适当的医生证明书(注),雇主须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或有关雇佣合约的条款,向雇员支付疾病津贴。这些个案无须根据《雇佣补偿条例》向劳工处呈报。

罗致光又指,勞工处在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28日,共接获541宗怀疑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雇员补偿个案,当中包括两宗致命个案。当中,有528宗个案由雇主主动向劳工处呈报,馀下13宗个案则由雇员通知劳工处跟进。

勞工处指出,541宗怀疑工作期间染病的雇员补偿个案中,有79宗确认工伤,雇主须承担补偿责任,当中63宗有待完成病假跟进手续,或进行雇员永久丧失赚取收入能力评估,5宗个案因雇员撤销申索或未有继续索偿。其馀11宗个案在雇主支付补偿款项后已获解决,涉及雇员因工伤而须缺勤平均日数为23日。

罗致光指,勞工处至今接获541宗疑因工染疫雇员索偿个案。
罗致光指,勞工处至今接获541宗疑因工染疫雇员索偿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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