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口号反国歌法 前大学教授认扰乱秩序判囚3个月
2021-05-07 16:55
去年 5 月大批市民在港岛游行,抗议《国歌法》及《国安法》,期间50岁前汕头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在马路举「五一」手势,高呼「五大诉求」等口号,早前承认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裁判官罗德泉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指,案发时集结人士有纵火等暴力行为,被告叫口号推高了人群本已高涨的情绪,形容其严重性「好可怕」,判被告即时监禁3个月。
判词指,当日集结人士情绪激动,部分人更加作堵路、纵火等破坏行为,被告叫的口号内容本身虽无鼓吹暴力,却引起了人群的回响和回应,令他们的高涨情绪「再推一步」,直指其行为令「后果一发不可收拾」。
被告的背景报告提到他持有博士学位,又曾在高等院校任教,并强调自己支持法治,一直奉公守法,犯案是出于对社会的不满。惟罗官认为连受过高等教育的被告都会因情绪影响而冲昏了奉公守法的意识,其罪行会进一步刺激在场人士的情绪,所引致的后果及严重性不能忽视,因此监禁的刑罚恰当,但考虑到被告承认控罪,将4个半月的量刑起点扣减至3个月。
罗官判刑前覆述案情时指,当日有人号召公众参与集结,引起数以百计的人聚集,湾仔一带有暴力行为,包括纵火、堵路等,期间被告由行人路走出马路高叫口号及做手势,部分人士和应。警方其后向被告作出警告,要求他停止行为及离开现场,惟被拒绝并继续叫口号,最终被捕。
被告郭伟文(50 岁)承认于去年5月24日在轩尼诗道的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行为,或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或派发或展示任何有此等言词的文稿,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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