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胎儿出生前仍可中止怀孕 唐氏夫妇提诉讼:这是歧视
2021-05-07 14:21
英国一对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夫妇,正对政府有关「堕胎」的法例作出诉讼,因为在当地现行法律中,允许在患唐氏综合症的胎儿出生前中止怀孕,他们认为这样并不公平。案件将于7月6日至7日进行审理。
25岁的Heidi Carter及26岁的丈夫James Carter同患唐氏综合症,二人于去年结婚,他们正对政府有关「堕胎」的法例提出诉讼。英国法律列明,若发现胎儿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异常,则可在24周内合法中止怀孕;但对于唐氏综合症,却能在胎儿出生前合法堕胎,令Heidi及James感到不公平。
Heidi写信予卫生部长Matt Hancock表示,所有非致命性残疾,都应遵守标准的24周人工流产限制。Heidi指:「其他患有严重的身体或精神异常婴儿可以在24周内堕胎,但像我和James这样的婴儿可以被游说堕胎到出生,这是彻头彻尾的歧视。」
唐氏综合症协会估计,英国约有4万人患有唐氏综合症,Heidi表示,人们不应该因为他们的残疾而被区别对待,「这对我和丈夫来说很重要,因为我们是有唐氏综合症的人,我们想向世界展示我们有良好的生活品质。」
英国卫生与社会保健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任何中止怀孕的决定都必须取决于妇女及其医生的判断;只有当两位医生都同意时,孕妇有可能在严重的异常情况下生下一个孩子,均可于在24周的时限内进行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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