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两份《操守守则》明刊宪生效 冀减住户物管争拗 2021-05-06 19:35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资料图片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两份物业管理业操守守则将于明日刊宪生效,为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在处理代其客户收取有关物业管理的款项,以及物管公司于结束委任时的交接工作提供了实务指引。两份守则分别为《物管公司处理代客收取的款项操守守则》及《物管公司就其委任的结朿须履行的责任》。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指引可为业主组织提供参考,以便其有系统地检视所委聘的物管公司处理其物业的财务安排,及在更换物管公司时需注意的事宜,以免除及减少业主或住户与管理公司之间的争拗及投诉。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荃湾Chickeeduck开业3日遭警围封 周小龙质疑做法属白色恐怖 下一篇 捱撞赤柱邮局无倒塌危险 香港邮政:调查后按机制追讨赔偿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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