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黄之锋岑敖晖等4人认罪 还押下月判刑
2021-04-30 16:38
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共26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除了朱凯廸今于区域法院申请毋须答辩外,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均承认控罪。陈广池法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6日判刑,期间所有被告均需要还押。
夏志伟资深大律师代表朱凯迪指出,朱仍在考虑会否认罪,故今不会就本案作出答辩。法官提醒朱有机会因而失去三分之一刑期扣减,夏表示明白。朱的案件将押后至6月11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届时将与另外19名被告一同处理,并将以中文审讯。
据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承认的案情指,支联会于案发前向警方申请举办六四周年晚会,惟警方以疫情严重为由拒绝。案发当日下午4时起,警方于维多利亚公园内外摆放多个扬声器,不断重复警告市民不要聚集。及至下午6时许,人群开始于喷水池旁聚集,包括众被告在内的群众在李卓人的带领下进入因疫情而遭关闭的足球场。
众被告在足球场内手持白色蜡烛聚集在一起,周围有不少人大叫政治口号。及至晚上8时,聚集人群增至2万人,李卓人正式宣布集会开始并发表演说,群众在李的带领下默哀、高叫口号及唱政治歌曲。集会历时45分钟后宣告结束,人群开始散去。
辩方求情时指,维园六四烛光晚会已举办逾30年,每一次均是和平及有秩序地举行,受政府的包容。虽然今次的集会并没有得到警方的批准,但由始至终均是和平地进行,四名被告没有任何暴力的行动,亦没有煽惑他人破坏公共财产。
另本案是首宗与公共健康相关的非法集结案件,但根据当日的录影片段,所有聚集的人士全程均有配戴口罩。期间,集会筹办者亦努力让聚集群中之间保有社交距离,即使并非每个人都遵守规定,但至少他们有尽力去让群众遵守防疫规定。
辩方续指,四名被告均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虽然除了梁凯晴外,另外三人均有案底,但全部都是与示威案相关,可见他们一直致力追求自己的政治理想,有良好的品行。最终希望法庭考虑到本案已经扰攘多时,四名被告及早认罪,能判比较短的监禁刑期或缓刑。
控方读出判词初时,曾多次提及现场有聚集人士大叫「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等口号,法官陈广池随即指出,相关政治口号与本案无关,控方毋须复述。控方最终在休庭时修改案情,删去相关口号内容。
本案26名被告依次为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其中被告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缺席本案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除黎智英外,其馀25人被控一项在维园与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0:38
更新时间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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