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女涉串谋洗黑钱近18亿 涉案9银行户口从未登记

2021-04-27 17:02

被告王良海(左),右为肖友泉。刘晓曦摄
被告王良海(左),右为肖友泉。刘晓曦摄

两男三女涉嫌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10个银行户口洗黑钱近18亿港元,5人被控5项串谋洗黑钱罪及8项洗黑钱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控方指案件涉及两个家庭,法律规定如汇款代理人转账多于8000元需要登记客户身分,但涉案9个户口从未登记。案件明续,控方将宣读双方承认事实。

5名被告依次为吴丽沙、陈丽霜、肖娜容、肖友泉、王良海。吴丽沙被控3项串谋洗黑钱罪,吴丽沙及肖友泉同被控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吴丽沙、陈丽霜、及肖友泉同被控一项串谋洗黑钱罪,陈丽霜被控一项洗黑钱罪,肖娜容被控3项洗黑钱罪,肖友泉被控3项洗黑钱罪,肖娜容同王良海同被控一项洗黑钱罪。

案件涉及两个家庭,陈丽霜为吴丽沙的母亲,「容姨」肖娜容为肖友泉的亲姐,王良海则为肖娜容的丈夫。控方开案陈词指出,警方在2012年调查明丰贸易公司的户口,警方获银行通知吴丽沙到银行处理该户口,吴被捕后指自己在内地认识一名叫「容姨」的女子,遂每月收取一万港元为她开设户口及汇款,警方及后拘捕另外4名被告。

根据税务局资料显示,吴丽沙曾任职售货员,2011年开设名为明丰贸易公司的服装公司,陈丽霜则是酒店传菜员,每月收入不足以交税。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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