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首控】城大生及无业女被控非法集结等罪 警长供称有黑衣人堵路

2021-04-19 13:30

被告吴隆平(黑衣)。
被告吴隆平(黑衣)。

《禁止蒙面规例》前年10月5日凌晨起实施,激发大批市民上街抗议。警方于当日凌晨在蓝田启田商场外拘捕2名男女,他们同被控非法集结罪及「违反《禁止蒙面规例》」罪,成为首宗因涉嫌违反禁蒙面法而被检控的案件,案件今于观塘法院开审。涉事警长同意辩方指当日虽有堵路事件发生,但警方没有限制市民自由出入,强调由他见在启田路见到两名可疑男子至到截停其中一人,路上只有零星行人。

18岁男被告吴隆平是城市大学一年级学生,38岁女被告蔡玉云则报称无业。2人同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前年10月4日及5日,在蓝田启田商场外的启田路一带非法集结,作出扰乱秩序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令人害怕破坏社会安宁。2人另被控一项「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别身份的蒙面物品,即耳挂式口罩。

东九龙冲锋队第3队、警长舒展鹏供称,他于当日凌晨1时30开始收到指示到启田商场外的行人过路处处理非法堵路。舒与队员乘警车途经鲤鱼门回旋处沿启田道前往案发地点,行驶期间,舒见到有两名分别穿白衣及灰衣的男子沿右边行人路下斜到回旋处方向行走。警车随后为躲避堵路,转到逆线行驶,再次见到白衣及灰衣男在听到有人大叫:「有狗啊,快啲走啊!」后,转身向反方向跑。

警车驶至近堵路位置时,见到前方的行人过路处有堵路情况,目测约有50多黑衣人聚集,但在听到「有狗」后随即四散。舒回望行人路位置,见到灰衣及白衣男仍沿行人路向上走,跑往行人路线方向。舒其后在他们奔跑的行人道旁下车,打算截查两男,灰衣男见状掉头跑,白衣男则往原来方向继续跑。灰衣男跑了几步后跌倒,舒随即上前将其按倒在地,之后将灰衣男交给上前协助的队员。

案件下午续。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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