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订公职人员宣誓草案 议员被提诉期间须停职停薪

2021-04-15 20:47

曾国衞指停向正被起诉议员发薪津,将较贴合人大解释和精神。资料图片
曾国衞指停向正被起诉议员发薪津,将较贴合人大解释和精神。资料图片

立法会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法案委员会完成逐条审议阶段,根据立法程序,委员会下周五(23日)会向内会提交报告,并计划于5月12日在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政府提出修正案,列明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若被律政司挑战资格而暂停职务期间,须停止发放薪津。

会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政府为贴合人大解释和相关精神原则,认为议员停止职务时,不应该行使职权及享受相关待遇,故当局经过考虑后提出有关修订。

民建联刘国勋关注到,一旦涉案议员辞职,其薪津应如何处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回应指律政司理应可追溯涉案者触犯违誓事项当日开始,至辞职前那段时间的薪津,至于实际是否追讨,则涉及民事诉讼的程序。

当局又指收到超过5,000份公众意见,全部认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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