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倡收回大律师公会自我监管权 叶巧琦:不会因议题涉政治而噤声

2021-04-12 12:32

叶巧琦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能指出公会有不足之处。资料图片
叶巧琦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能指出公会有不足之处。资料图片

前律师会会长苏绍聪日前表示,律师团体理应是一纯专业的团体,应该政治中立,如果他们被政治团体控制了就不再是政治中立,亦不应给予自我监管的权力。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表示,公会不能因法律议题涉及政治元素或背景便不发声。

叶巧琦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大律师公会是法律团体,并非政治团体,并指当遇到对香港重要的法治议题,公会就会按照宪章就议题提供意见。她又指部分议题涉及政治元素,但公会不能因有关议题涉及政治元素或背景便不发声。

她又指,进行改革需有原因及理据,又重申公会现时的自我监管机制恒之有效,能够监管成员的操守及职业道德问题。她认为,公会「 一直做得不错」,并指目前没有证据能指出公会存在不足之处,亦没有特别原因要收回公会的自我监管权力。

前律师会会长苏绍聪早前表示,近日法律圈内讨论,若现在拥有自我监管权的律师团体变成政治团体,他们是否仍适合继续拥有自我监管的权力。他续指,律师团体理应是一纯专业的团体,应该政治中立,如果他们被政治团体控制了就不再是政治中立,亦不应给予自我监管的权力。如果不适合有自我监管权,可参考其他国家做法,由国家机构或者地区政府的律政机关来监管,又或者由一独立运作的机关来负责。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张国钧则认为 ,若律师团体以讲政治为主,未能保障整个社会利益,政府可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规管,包括收回自我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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