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被指违誓或遭停职 曾国衞:律政司须足够理据启动程序

2021-04-12 11:36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指,律政司若要启动程序,须有足够理据,并非随意提出。资料图片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指,律政司若要启动程序,须有足够理据,并非随意提出。资料图片

政府早前提出修例,若律政司认定个别立法会或区议员,非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可提出诉讼,相关区议员会即时自动暂停职务,直至法庭对有关诉讼有最终决定,律政司亦可随时提出法律程序。

立法会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法案委员会会议上,议员谢伟俊认为有关修订过于严苛,他指出若有在任议员因任何言行或宣傅单张字句等,可随时被律政司指不符合誓言,并被提诉讼及暂停议员资格,质疑有否必要「去到咁尽」,认为可等法庭依法认定有关人士违反誓言,才裁定其丧失议员资格。

对此,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回应指,律政司若要启动程序,须有足够理据,并非随意提出,故属严谨的程序。他指出,过去有议员被依法认定违反誓言,但因已超过议员开展职务6个月内提出诉讼的时限,令有关人士可继续以议员身分行事,对香港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是次修例为填补有关漏洞。

曾国衞又指,修例加设「越级上诉机制」,可尽快处理诉讼,完成终审决定,相信已平衡议员及香港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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