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月底前须提升换气量 工作小组公布指引
2021-04-12 11:19
因应曾有食肆感染群组爆发,港府要求餐饮处所于本月30日前,将食肆座位间鲜风输送量达每小时换气6次,或安装空气净化设备作为替代,以减低传播风险。食环署成立食肆换气量规定工作小组协助食肆落实措施,小组今日就食肆换气量的规定公布指引。
指引建议食肆换气量若未达标,应聘请注册承办商改善,或清洁滤网、调整风扇速度、加大新鲜空气入口等。若换气量不可能达到标准,食肆可安装符合规定的空气净化设备,如加装紫外线C技术 (UV-C) 设备等。
指引分为多个部分,包括基本原理、换气量计算方程式、提升换气量的可行方法、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作为替代方案的理据、如何界定符合指定规格的标准、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时就电工、屋宇装备及消防等方面必须留心及依循的安全要点、登记程序及张贴告示细节、通风承办商工序;及工作步骤流程图等。
工作小组主席源栢梁认为,指引有助餐饮处所负责人及通风设备承办商,选择切合其情况的具功能效益及成本效益的达标方案,以顺利履行有关规定,从而保障员工、顾客及公众的健康,并巩固市民对惠顾餐饮处所的信心。
为符合规例下对餐饮处所在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须遵守的规定,餐饮处所负责人须在本月30日或之前在食环署网页登记其处所座位间的换气量已达到每小时至少6次,或已按实际情况加装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并附以注册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发出的证明书。餐饮处所完成登记并获食环署确认后,可在食环署网页下载告示以张贴于其处所入口。
餐饮处所换气量及空气净化设备指引及视频影像已上载至食环署网页
(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guide_on_compliance_with_requirement_on_air_change.html)供浏览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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