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离检疫地点 31岁女被判监4星期

2021-04-08 17:59

31岁女子因擅离检疫地点,被判监4星期。资料图片
31岁女子因擅离检疫地点,被判监4星期。资料图片

一名31岁女子因违反强制检疫令,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4星期。
   
衞生署发言人表示,该名女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但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于去年9月22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她被控违反强制检疫令,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4星期。
   
发言人强调,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例的人绝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120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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