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冲突】14岁中弹少年认暴动 判入教导所留刑事纪录

2021-04-07 12:51

14岁少年当日受伤送院。资料图片
14岁少年当日受伤送院。资料图片

前年10月一名便衣警于元朗遭示威者包围,于是开一发实弹枪示警,击中当时14岁少年的左大腿。少年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考虑案件严重性,被告受枪伤,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判被告入住教导所,并正式留下刑事定罪纪录。

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指感化报告「好正面」及被告有悔意,被告并不责怪事件中的开枪警,并表示自己若被暴力的群众包围,一样会开枪。辩方另呈上由被告父亲撰写的求情信指,被告已深感后悔并痛改前非,会好好管教以支援他将来重投社会,希望法庭从轻发落。辩方续称,少年入世未深,案件中响应连登呼吁及受群众情绪影响,并认为自己枪伤是应得的;他亦爱好运动,擅长打蓝球,希望获判入教导所。

被告现年15岁,原被控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及暴动两罪,他被指于2019年10月4日,于元朗大棠路及青山公路元朗段交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图使警员陈港桥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使他身体受严重伤害;及于同日同地与其他人参与暴动。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早前则获法庭存档,不作起诉。

案情指,前年10月4日有网民呼吁到元朗聚集,以示反对蒙面法。晚上8 时许,约有200 名市民聚集,警员到场进行扫荡。晚上约9 时,便衣警员陈港桥欲驾驶私家车返回元朗警署时遭围堵,及破坏车辆。

便衣警陈港桥弃车离开时,被人从后抓颈部及夺手枪,陈于是开枪示警,被告后来证实左大腿有枪伤,肌肉层有3块子弹碎。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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