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接500项食肆空气净化设备申请 仅143项符合规格

2021-04-03 08:00

港府规定食肆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提升换气量,否则应安装合适的空气净化设备。资料图片
港府规定食肆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提升换气量,否则应安装合适的空气净化设备。资料图片

新冠疫情下,港府规定食肆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提升换气量至最少每小时6次,否则应安装合适的空气净化设备。负责落实规定的工作小组昨晚公布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清单。

食物环境卫生署表示,在所接获约500项空气净化设备资料中,有多份表格不齐全,仅有143项符合指定规格。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已上载至署方网页,供餐饮处所负责人及通风设备承办商下载参考。

下载清单网址(按个别品牌的英文字母依次排列):

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Information_air-changes_purification.html

下载清单网页。网上截图
下载清单网页。网上截图

在接获的约500项空气净化设备中,有关堂食餐饮处所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规定的工作小组发现多份表格资料不齐全,已通过电邮要求提交者在本月11日下午5时前补交资料。

工作小组也正处理多份上月28日限期后迟交的表格,本月11日下午5时后将停止收取迟交表格。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餐饮处所负责人须在本月30日或之前,在食环署网页登记其处所座位间的换气量已达到每小时最少6次,或已按实际情况加装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并附以注册专门承建商发出的证明书。

餐饮处所完成登记并获食环署确认后,可在署方网页下载告示,并张贴于处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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