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毛孟静僭建屋宇署未执法 803基金申覆核待批

2021-03-31 17:33

孟静寓所位于地面的开放式车房,被指涉嫌僭建。资料图片
孟静寓所位于地面的开放式车房,被指涉嫌僭建。资料图片

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成立的「803基金有限公司」,不满屋宇署未有就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浅水湾住宅车位怀疑僭建事件适当执法,早前向高等法院入禀申请司法覆核,案件今进行申请许可聆讯,主要处理双方争拗803基金有没有资格申请此司法覆核。803基金指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故有资格作出申请,屋宇署则指803基金的业务性质与涉案僭建问题无关,故认为803基金没有资格作出申请。法官周家明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以决定会否向803基金批出申请许可。

申请人为803基金有限公司,答辩人为屋宇署署长,利害方则列为毛孟静的丈夫Philip Arthur Bowring。入禀状指,Philip Arthur Bowring持有浅水湾道98号物业及涉嫌的两个地库停车位,而停车位的合法用途只能用作泊车,有传媒早于2010年揭发有关开放式停车位被改建为有门、有窗、更有围墙的室内空间,以改作居住用途,毛孟静亦曾承认有关改动早已在1985年前完成。

代表803基金的资深大律师蓝德业指,涉案僭建物不应被视为「豁免规管建筑物」,政府处理涉案僭建物时犯了法律错误,没有正确跟从政策行事,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政府方指即使毛孟静与其丈夫Philip Arthur Bowring的邻居亦未有兴讼,质疑803基金并非合资格的申请人。蓝德业提出,毛孟静是知名的前立法会议员,假若如此明显的僭建物亦获豁免,会损害制度的公信力。

政府方指803基金成员在此案没有直接利益,其主要业务是「悬红缉凶」,以索取暴力示威者的个人资料,与僭建执法政策完全无关,欠缺专业知识。而且事件只涉及个人物业,并非广泛影响公众,即使毛孟静是公众人物亦不代表事件对法治有重大影响,认为803基金没有足够资格兴讼。由于现时涉嫌僭建物过多,政府会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去处理,而政府曾视察涉案住所及发信,并非袖手旁观。

毛孟静涉僭建。资料图片
毛孟静涉僭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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