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黄学礼涉阻差办公罪脱 官指或不小心阻警追捕

2021-03-29 16:30

黄学礼。
黄学礼。

前年8月7日有示威者包围深水埗警署,沙田区议会副主席黄学礼涉在警方追捕疑犯时,用身体阻挡警员的追捕路线,他早前否认一项阻差办公罪受审,今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刘淑娴裁判官指,警方从未向弹珠人表明正在追捕他。且当时警方正在向示威者推进,被告向前奔跑时不曾回头望,的确有可能不知道警方的目标是其身旁的弹珠人。

黄学礼(27岁)否认一项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控罪称,他去年8月7日于深水埗长沙湾道长沙湾政府合署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A。

控方案情指,当晚凌晨有一名头戴黑色头盔的男子,手持丫叉向警方防线多次发射弹珠,其间射中一名总督察的胸口。随后,当警员A 追截弹珠人期间,被告用手推了弹珠人一下,大叫「走呀!」并开始减慢速度,用左边身体阻挡 A 的去路,令 A 与弹珠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刘官裁决时指,警员A在追赶弹珠人时一直全神贯注,在听到被告大叫「走啊!」,才留意到被告,理应对弹珠人有足够的观察。但A却未能在录影片段中,在被告四周发现弹珠人的身影。另警方当时向示威群众推进,没有人向弹珠人说:「警察,咪走!」因而弹珠人不会知道警方的计划,即使他在逃跑其间多次回头看警察,但不能单凭这一点就推测他知道警方的目标是他。

刘官续指,警员称不清楚被告在整个期间有否回过头。而若然被告不曾回头,即使接纳被告正是该名曾与弹珠人交谈的浅蓝衣男子,他亦的确有机会不知道警方是在追捕弹珠人,而不小心阻挡了警员追捕疑犯,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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