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裸背按摩被偷拍 法院判美容院道歉及赔偿
2021-03-18 14:55
近日,四川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有美容院未经许可拍摄客户裸背照片并上传朋友圈。
案情指,原告金女士于2020年上半年团购了成都高新区一家名为「弥一美颜中心」的美体套餐,价格不贵,68元(人民币,下同)的套餐,包含了臭氧泡泡背部深层清洁/注氧枪补水、肩背芳疗香薰Spa等多个项目。2020年12月17日,金女士经过预约前往该美容院。
金女士指在美容疗理过程中,门被打开了,然后当时我是面朝下,上半身是裸露的,然后门就一直没有关,当时我就问工作人员为甚么不关门,她们回应称同事进来拿一下东西就出去,之后隔了几天,金女士在那个工作人员的朋友圈的影片看到了自己。「我就看到这个视频确定就是我,然后我当时就在微信上联系她,她当时是不确定,于是去问了她同事,估计后来确定了之后,她想先跟我道歉嘛。」
金女士表示对于朋友圈的那段影片,她不知道对方是甚么时候拍摄的,也没有人徵求过她的意见。对此,美容院工作人员当时承认,确实未经金女士同意就拍摄了影片并发朋友圈,但在表示歉意的同时却认为「没有侵权」。
金女士说:「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然后就这样子发出来,而且拍摄角度影片那些,我觉得都很丑,套餐是买成68块钱,然后我就想的是,她就十倍赔偿我,但当时她可能咨询了律师,说这个东西不构成侵权行为,我想你都已经偷拍我了,而且是上半身裸露的情况,不管说这个是不是我,你这个已经是侵权的行为,律师居然跟她说没有侵权,然后这个工作人员还补充了一句,她说的是,我们开了5年的店以来,你是唯一遇到我这样一个人,就是没有,不接受这个东西的。」
美容院的负责人曾女士委屈地说:「这个人就死活说她是(照片中的那个人),她说她是,可能是吧我也不晓得,真的就是这个样子的一个情况,真的是如果一个在做,另外一个在拍,那另外一个又不晓得,这个人是不是她,做的人也不晓得是不是他,而且隔了四天了,她才说这个是她,我们期间是,做了很多顾客的,所以我们也不晓得是哪个。」
金女士是因为身上的痣而认出了影片中的裸背就是自己,在协商无果后,金女士将美容院告上法院。法院通过针对影片是否是金女士本人、美颜中心是否构成侵权,以及结合一般人的普通判断来界定,基于裸背属于隐私部位的认定,法院一审判决,美容院的行为构成侵犯隐私权,并要求店家在报纸上对其公开道歉,并赔偿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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