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谈特首选举 林郑:行政长官应要有一份坚持
2021-03-15 10:23
下届特首选举将于明年3月举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提出经验之谈,指行政长官除应具备爱国爱港、获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受市民爱戴的4大条件外,还应要有一份坚持,即使面对巨大压力,也要坚持做正确的事。
林郑月娥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忆述她当年竞选行政长官时,时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曾提及行政长官的标准:第一要爱国爱港;第二要得到中央的信任,包括能够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捍卫「一国两制」;第三要有管治能力;第四要得到市民的支持和爱戴。
而她出任特首已近4年,经历了香港回归以来最困难的局面,因此她认为,除以上4点外,行政长官还应要有坚定的性格,坚持原则,正确的事便应排除万难地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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