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工程严重意外频生 罗致光:拟纳入呈报机制

2021-03-14 12:05

罗致光指,将于本月中谘询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意见。资料图片
罗致光指,将于本月中谘询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意见。资料图片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网志中表示,规模较小的工程,往往亦会发生严重的意外,因此局方建议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下的呈报机制,将工期短及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纳入为必须呈报项目。

罗致光表示,其中一个探讨方向是如何优化建筑工程的法定呈报机制。经过分析及研究,政府将会提出优化建议,并于本月16日谘询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局方分析近年在建造业发生的致命工业意外个案,发现当中约占三分一的个案涉及工期少于6个星期或雇用工人不超过10名的工程。在现行《建筑地盘(安全)规例》下,这些工期短及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承建商毋须向劳工处作出呈报,但这类规模较小的工程,往往亦会发生严重的意外,因此认为需要修改呈报机制,目的是让劳工处尽早掌握风险较高工程的资料,以便劳工处能够及早进行巡查。

局方建议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下的呈报机制,将工期短及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纳入为必须呈报项目,会聚焦以下4类风险相对较高的工程,包括搭建、扩建、更改、使用或拆卸在大厦外墙的悬空式棚架的工程;建造长2.5米或以上隧道的工程;建造或拆卸楼宇的工程;及任何需要工人在超过1.2米深的坑槽、竖井、坑道或挖掘的空间内工作的建筑工程。

当局亦建议缩短呈报的期限,由工程展开后7天内,更改为工程开展前,让劳工处能够更早掌握资料,亦会要求承建商提供更多与工程风险有关的细节,例如是否涉及棚架工程或是否涉及使用起重机械,以便劳工处能够更精准评估工程的潜在风险。由于涉及吊棚的工期一般非常短,吊棚工程的风险亦相对较高,且时有意外发生,局方进一步建议吊棚工程承建商须在工程展开3个工作天前向劳工处作出呈报。在听取议员和业界意见后,期望尽快落实上述修订,进一步遏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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