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积金局拒BNO攞强积金指引非不合理 梁继昌:倘不认同可提覆核

2021-03-11 10:07

梁继昌认为,积金局最新指引非不合理。 资料图片
梁继昌认为,积金局最新指引非不合理。 资料图片

港府一月底宣布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作有效旅行证件和身分证明,积金局昨日发表声明表示,BNO护照或其相关的签证不能作为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的证据。强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委员梁继昌认为,积金局最新指引非不合理,但当局需要解释如何根据条例而作出决定。

梁继昌在电台节目解释,根据条例提早提出强积金关键条件之一是永久离开香港,程序上需要提交很多证据,但英国政府推岀的BNO「5+1」移民签证,需时6年才获真正英国公民身份,参加计划的人士如果不适应当地,或找不到工作,有可能回港,认为他们不一定等于「永久离开」香港。

有声音质疑事件与BNO护照非旅游证件有关,梁却认为两者无大关系,但认为倘市民不认同积金局的指引,可以提出司法覆核。

梁继昌又举例指,积金局的相关安排非罕见,他自称已返港20多年,以香港为家,但至今仍未获得英国退休金,目前很多国家给予香港移民计划,要视乎积金局及信托人如何处理情况,目前看不到为何安排是一个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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