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遭环保署拖延还原工程无理终止租约 公司入禀求裁定租约有效

2021-03-10 17:32

原于2018年底获批屯门环保园近2公顷用地设立废纸回收再造厂的公司Rocsky International Limited疑一直遭环保署拖延用地还原工程,再遭无理终止租约,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裁定租约尚未启动,仍然有效,并追讨期间已付租金保证金连同利息。

原告为Rocsky International Limited(Rocsky),被告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禀状指双方于2018年12月4日签署20年租约,由环保署租出屯门环保园约19000千公顷用地予Rocsky设立废纸回收再造厂,首5年月租近40万元。签组时该地皮表面建有一层混凝土层,多番交涉下环保署人员同意先清除混凝土层,让Rocsky作勘探工程,再动工建厂,届时才开始计算租约期。然而Rocsky指环保署截至去年8月中,一直拖延还原工程,未有清空地皮,致原订前年二三月生效的租约,理应尚未触发生效,而期间双方协议下,Rocsky自愿缴付了部分租金。至去年8月中环保署基于Rocsky违约,少付租金及逾期尚未动工建厂,故终止租约,因此Rocsky入禀追讨损失并要求裁定租约有效。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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