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女保安判囚钱宝芬就定罪上诉 官讽法庭「保安最松懈」
2021-03-10 12:03
人民力量成员钱宝芬涉嫌于2018年朱经纬案上诉被驳回当日,在高等法院梯间未完成安检下与女保安员发生碰撞,被林子勤裁判官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判监7日缓刑1年。钱宝芬今早在高等法院就定罪上诉,认为2名控方证人证供有关键冲突,而且不能否定意外可能,定罪不稳当。法官陈庆伟期间曾言香港法庭「保安最松懈」,曾有人泼尿有人挥刀,决定押后裁决,择日公布判词。
上诉方钱宝芬代表引原审林官判词指事主和现场旁观者证供「有莫大、不可磨合的分歧」,致证供之间生关键冲突,而林官未给予事主证供比重,亦未提供相关分析或接纳理据,做法不适当。上诉方再指案中不应否定意外触碰可能,当时钱宝芬正冲上楼梯,然而速度不快,加上该位置有空间容纳2人,而作供时事主被指碰撞前「左郁右郁」,故极可能是意外。
陈官打断上诉方发言,明言「唔可能」是意外,有人叫钱「唔好走,唔好行」以进行安检,钱行为明显属妄顾后果。陈官又分享法官亦需经LG4、LG1及地面入口进入法院,必须经过安检,又认为香港法庭「保安最松懈」,英国法庭连电话都不容携带,以防有人以此引爆炸弹,又忆述曾有人用尿泼向法官及律师,用刀劈烂法庭桌子。
答辩方律政司代表指分歧仅集中在2人上半身动作,不损当日旁观者证供可信性,整体环境显示不可能是意外,事主正在拦截,钱不可能上冲。
58岁被告钱宝芬被控于2018年9月14日,在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地下至一楼的楼梯间袭击女保安员张兰绮,以致女保安员盆骨裂伤。
法律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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