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运40瓶汽油弹受审 警移居澳门缺庭官反问「澳门都系中国一部份」

2021-03-08 14:05

法官李庆年批评控方「无准备好控方证人,又无准备解释,而家做嘢系咁㗎?」 资料图片
法官李庆年批评控方「无准备好控方证人,又无准备解释,而家做嘢系咁㗎?」 资料图片

一辆的士疑在前年10月,在大埔运送逾40瓶汽油弹,遭截查的警员揭发。的士司机被控一项串谋纵火罪,以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作交替控罪,他否认控罪,今在区域法院受审。根据控方开案陈词,被告在警诫下曾称当日仅替一名曾接乘数次的男学生运送「物资」到九龙,当时获告知物资为医疗用品。

案件甫开庭前,控方便透露负责录影会面的警员早已离职,并「移民」澳门,未能出庭作供。法官李庆年大感不惑问:「澳门都系中国一部份,点解话移民?」,并追问该警员何时离职。控方未能即时回覆,李官批评「无准备好控方证人,又无准备解释,而家做嘢系咁㗎?」

李官又强调,控方有责任确保证人出庭作供,包括发出传票甚至拘捕令,斥控方:「成个警察部咁大,有一个人离职,佢话唔返嚟就唔返嚟,公义何在呀?」。惟检控官欧阳巽熙及辩方大律师萧国辰经讨论后,最终决定不传召该名证人。

被告曾伟龙(31岁),被控于2019年10月17至20日,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谋,而用火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交替控罪则指,曾涉于2019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辉路近汀角路交界保管或控制40支汽油弹、3樽汽油和2个点火器。

控方开案陈词指,2019年10月20日下午12时29分,被告驾驶的士至教育大学附近遇警截查。警员在车尾箱搜出一个没有封口的纸箱,内藏40瓶玻璃盛载的液体、3瓶以胶樽盛载的液体及2个点火器,并散发汽油味,于是拘捕被告。经法理鉴证,该些液体为汽油、漂白水、通渠剂等。

被告在同日的录影会面中,承认他是的士司机及保险从业员。事发当日他放假,与一位刚认识的女性朋友到启德公园溜狗,故特地在早上到西湾河提取一架早更的士。而就在前一日晚上约10时,一名男学生向他表示要在事发当日租用他的的士,到教育大学运送「物资」到九龙,他于是在当日中午,到教育大学某宿舍提取物品 。一名身份不详、戴口罩的男子将涉案纸箱交给他,该纸箱当时封了口,但他感到内藏由玻璃盛载的液体,惟当时获告知内有医疗用品。

控方立场认为,被告必然知道纸箱内实际藏有40多瓶汽油弹,因为警员截查时,纸箱并无密封及发出汽油味,而他在警诫下承认感觉箱内有一些由玻璃樽盛载的液体。

控方先传召证人警员A,警员A表示于中午12时18分目赌的士从教大驶出,与警员B向司机表明身份,将其截停及进行搜查。车厢发现两只大狗,并于车尾箱发现一个纸皮箱及打火枪,纸箱并没有封口,及以蓝色坐垫半掩,箱内有用布塞住瓶口的瓶状物品,打开纸箱后闻到汽油味,怀疑当中盛载汽油弹,于是拘捕被告。

记者:张旭珊、王永欣

建立时间11:41
更新时间14:05

被告曾伟龙(红圈);小图为警方检获证物。资料图片
被告曾伟龙(红圈);小图为警方检获证物。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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