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及荣誉罪 网民「辣笔小球」被批捕

2021-03-01 10:06

网民「辣笔小球」被批捕。(网图)
网民「辣笔小球」被批捕。(网图)

内地网民仇某明,因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本月先后发布贬低及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的留言,本月20日,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上周四(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南京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据了解,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严重损害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人格尊严,严重损害卫国戍边军人形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予追诉。

据报,网民「辣笔小球」的真实姓名是仇子明,38岁,曾任《经济观察报》记者,以出位言论吸引250万粉丝,他曾揭上市公司内幕交易被全国通缉,又在内地女星范冰冰陷阴阳合同风波时,爆出范冰冰在江苏南京被捕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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