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男教师涉非礼男生罪成 法官批被告「宽己律人」

2021-02-22 16:44

法官今在区域法院裁定男教师两项非礼罪罪成。资料图片
法官今在区域法院裁定男教师两项非礼罪罪成。资料图片

九龙观塘区某中学男教师涉嫌多次在校内非礼3名男学生,包括触摸学生的肚脐下方、大腿内侧及乳头等部位,触及对方毛发时更说「你好多体毛」,男教师否认5项非礼罪受审,李庆年法官今在区域法院裁定男教师两项非礼罪罪成,其馀三项非礼罪则罪脱。法官认为辩方指男学生诬告男教师的说法「削足适履」,虽被告辩称自己是一名严格教师,但斥被告并非「律己律人」,而是「宽己律人」。法官把案件押后至3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其心理、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法官亦指由于案件涉及违反诚信,一般做法会判处即时监禁。

35岁被告吴浩楠被控于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间,分别在学校的课室或礼堂内,非礼案发时年龄介乎15岁至16岁的X、Y和Z。辩方在审讯时坚称被告因与校内两名教师关系欠佳,该两名教师遂利用X、Y和Z诬陷被告,以「铲除异己」。李官认为辩方说法并不可信,不相信该两名教师与X、Y和Z「编剧」、「彩排」及「演练」,让年仅15至16岁的三名事主冒着妨碍司法公正的风险去报警,更在法庭宣誓下作假证供。

李官裁定被告非礼X及Y二人的两罪罪成,但对于另外均涉及Z的三项非礼罪,李官考虑到Z与被告的关系异常恶劣,Z在案发期间因分数问题憎恨被告,认为Z的证供有夸张之处,例如被告用下体压向Z数分钟,Z未能解释为何事后不向在场同学诉说,又没有表示不满或避开,故裁定Z不可靠,遂裁定涉及Z的三项非礼罪罪脱。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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