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躁男杀女儿9岁同桌 被执行死刑

2021-02-20 22:43

男子被判处死刑。网图
男子被判处死刑。网图

江西一名男子,得悉女儿在学校被同学欺负后,将女儿年仅9岁的同学杀害。当地法院就男子犯案作裁决,男子被判处死刑,1月28日执行。

事发于2019年5月,当时犯案人王小建的女儿与一名姓刘女童为同在上饶市第五小学读书的同学。二人同桌期间,女儿多次向父母反映被受害女童「欺负」。有一天,王小建得知女儿又被受害女童「欺负」后,在班级微信群发消息质问受害女童,当时她们的班主任汪老师以及受害女童的父亲均有积极回应,受害女童父亲就此事向王小建致歉。受害女童的父亲更主动添加王小建的微信,不果后则与王小建太太互加微信就事件进行沟通。

汪老师从王小建太太口中得知,王小建脾气暴躁,故此应王小建太太要求,请受害女童的父亲先不要与王小建见面沟通,老师会调换座位解决此事,受害女童父亲亦一直与王小建太太以微信作沟通,告知此事已在积极处理,受害女童会向王小建的女儿道歉。

王小建翌日送女儿上学,在校门口未等到受害女童家长,而太太于电话告知他,事情已在协调解决,可让女儿去上课。然而,王小建执意将女儿送回家中,并于中途购买一把屠宰刀。未几,王小建携带屠宰刀返回学校,在教师办公室见到只有太太在与班主任汪老师沟通后,便从后门冲进正在上课的三年级一班教室。

当时受害女童已被调了座位,单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王小建冲向女童,在她的胸腹部、背臀部等处捅刺十几刀,又将倒地的女童拉在教室摔在走廊上,令她腹主动脉、下腔静脉破裂,大量失血后死亡。王小建期后持刀坐在学校操场边的台阶上,直到公安将他抓获。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认为,被告人王小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小建不能理性看待和处理女儿与同学之间的磨擦,为泄愤闯入学校课堂公然持刀行凶,致年仅9岁的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

上饶市人民法院宣布,故意杀人一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被告人王小建死刑,并于1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王小建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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