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打集会】24岁男涉携砖头被控管武 押明午进行开案陈词
2021-02-18 17:23
去年1月19日的中环遮打花园集会演变为警民冲突,24岁男子被指携有一块砖头,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辩方质疑在场警司没有笔录与被告的对话,警司承认自己没有笔录,但辩称背后有摄录机拍片,而其工作只是筛选疑犯。被告自辩时指自己当时差点被砖头绊倒,所以只想拿起砖头欲放到终审法院窗外石壆,不想有其他人被绊倒。邓少雄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明日下午2时半,以待控辩双方进行开案陈词。
24岁被告黄伟杰被控于2020年1 月 19 日在中环港铁站 J 出口携有一块砖头。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出,案发当日下午二时在中环遮打花园的集会,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警方在下午4时20分要求民众停止集会,警方于下午5时在中环地铁站J1 出口拘捕被告,被告当时戴上黑色面罩及黑色手套,身穿黑色衣物,背包内有一副黑色泳镜,涉案砖头尺寸为 6寸x4寸x2寸 。
港岛总区重案组总督察袁栢基出庭作证,袁指自己在案发当日负责指导同事蒐证,袁曾向被告说:「同事岩岩见到你手持砖头喎」,被告则回答说:「依度有录影架应该,你咪睇番录影罗」。袁承认当时没有笔录对话,而且袁没有亲眼目睹被告手持砖头,袁指其身后当时有录影机拍摄,认为亦算有纪录对话。
当日拘捕被告的警员许国成(译音)指,他当日在下午四时许收到指示,得知遮打花园附近发生骚乱,遂到场作出驱散及拘捕行动,许目睹被告手持灰色砖头,当所有示威者正在逃离现场时,被告则手持砖头步向许,许在同僚协助下将被告拘捕。被告在自辩时承认自己当时以左手拿起砖头,但事源于他当时差点被砖头绊倒,案发地点人群挤迫,「我想摆番(砖头)上壆,唔想kick到人」,亦否认自己当时想向警员投掷砖头。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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