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 容许小巴采用紧急门外的逃生出口

2021-02-11 16:57

政府拟修例,容许小巴采取不同逃生出口代替紧急门。 资料图片
政府拟修例,容许小巴采取不同逃生出口代替紧急门。 资料图片

运输及房屋局今(11日)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递交文件,建议修订法例,容许小巴采取紧急门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型逃生出口,包括司机车门、紧急窗口及逃生舱口等,令车辆设计更具弹性,并可助本港引入更多小巴型号。政府正就修例建议谘谘小巴业界。

现时法例规定小型巴士须设有不少于2个在司机座椅后面的出口,其中1个可属于紧急出口,2个出口不得位于车辆的同一边。运房局建议修订相关法例。当局指,运输署2019年委聘顾问就小巴紧急出口进行技术研究,分析过去10年间涉及小巴的交通意外,认为该些意外大多为前方碰撞或完全不涉及碰撞,并不影响以紧急门作逃生之用,而逾99%的小巴意外中,车轮在意外后仍可维持直立不会翻侧,故门和窗口成为最常用逃生途径,相反2宗涉及追尾或侧面撞击的意外中,紧急门有机会遭到损毁。

该局表示,研究分析了乘客遇上交通意外时,使用不同类型和设计的逃生出口安全离开车辆所需时间,发现基本与使用一道紧急门相若。该局又指随汽车行业科技发展,中国内地、欧盟地区、新加坡、美国及英国等,已允许采用紧急门以外的逃生出口类型。

政府建议修订现行规例,容许小巴引入其他紧急出口类型,小巴制造商可一并使用司机车门、紧急窗口及逃生舱口,以代替紧急门来符合目前对小巴逃生出口的法律。

当局强调,相关车辆设计需通过运输署车辆类型评定审批及车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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