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球代表队教练等3人涉呃2.8万津贴 押4月中再讯

2021-02-10 12:05

次被告黄颖彤(左图全黑鞋),首被告叶仕仁(中)及第三被告许颖珩(右图牛仔裤)。陈子豪摄
次被告黄颖彤(左图全黑鞋),首被告叶仕仁(中)及第三被告许颖珩(右图牛仔裤)。陈子豪摄

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队1名教练、1名队员及1名前队员于2019年4月至9月期间涉嫌串谋欺诈香港体育学院,伪造队员训练出席纪录,致使体院发放政府训练津贴共28000元,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教练被控3项串谋欺诈罪名,另外2人各被控其中1项罪名。3名被告于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辩方申请被告毋须答辩获准,案件押后至4月15日早上再讯,以待辩方索取众多检控文件及法律意见。教练获准以5000元保释,其馀2人准以3000元保释,众被告均不准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住址,并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3名被告为34岁女子手球代表队主教练叶仕仁、26岁女子手球代表队队员黄颖彤,及22岁女子手球代表队前队员许颖珩。叶仕仁与黄颖彤或许颖珩被控于2019年4月8日至9月3日期间,一同串谋欺诈体院职员,不诚实地递交黄颖彤同年3月至4月或许颖珩5月至8月期间,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队训练的虚假资料,从而诱使体院根据「队际运动五年发展计画」,向黄颖彤或许颖珩发放每月4000元的资助。叶仕仁另被控于同年4月1日至9月3日期间,与另1名女子手球代表队队员陈锦玲串谋欺诈体院职员,不诚实地递交陈同年4月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队训练的虚假资料,从而诱使体院根据上述计画,向陈发放每月4000元的资助。

民政事务局于2018年1月推出由体院管理的「队际运动五年发展计画」,以提升香港不同队际运动项目的成绩,由指定体育总会所推荐的运动员,可根据该计画每月获发4000元津贴。廉署调查发现许颖珩申请的训练津贴涉款16000元,而黄颖彤及上述该名女子手球代表队队员,则分别获发8000元及4000元的训练津贴。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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