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道集团(03848)公布,知悉内地一名客户大新华航空连同其中国附属公司,已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其债务人申请实施债务重组及重整。该客户为一家总部位于海南省的私营航空公司,为于上交所上市的海南航空公司的最大股东。
集团自2015年7月起与该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此后该客户成为集团的5大客户之一。根据内部纪录,该客户的未偿还应收融资租赁款项约为2.5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认为,有关的债务重组及重整可能对集团的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监察债务重组的进度,并采取适当措施以尽量减少对集团的负面影响。(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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