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聘用嘉里主席儿子换生意优待 摩根大通证券前董事总经理两罪不成立

2021-02-01 14:07

被告梁嘉彰。张旭珊摄
被告梁嘉彰。张旭珊摄

摩根大通证券(亚太)前董事总经理梁嘉彰被指在十年前,趁嘉里物流筹备上市时,透过投行的「子女聘用计划」聘用嘉里主席洪敬南的儿子洪任毅,以换取对方生意优待,被控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法官张秀群今在区域法院裁决指,被告向洪敬南提供利益的意图,可能只是想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不一定是为生意优待,故裁定她两罪不成立。

被告梁嘉彰(51岁)被控2010年1月19日至10月28日间向嘉里物流主席洪敬南提供利益,即聘请洪的儿子洪任毅于摩根大通工作,诱使对方于嘉里物流首次公开招股(IPO)聘用投资银行或机构时,对摩根大通予以优待。

张官裁决时称,被告将洪任毅转介给摩根大通后,曾多次发电邮要求同事与洪面试及给他邀约(offer),但不认为当中有行赌意图。

张官指出,被告曾向同事查问可否给予洪邀约,可见她并无聘请人手的决定权。被告的角色,是按公司指使做足计划的情序,即将申请者的履历转交给初步职员管理部,其他程序并非她的责任,而是由法规部及初步职员管理部把关。两部门在聘请洪任毅一事上表现毫不积极,甚至引导误会,但这些都与被告无关。另外,被告在回覆法规部的问卷中,亦有清楚申报了洪任毅、洪敬南与摩根大通的关系。

张官又指,摩根大通从来未就嘉里物流上市一事进行正式推销,洪敬南亦并非嘉里物流上市事宜的唯一决定人。虽然被告曾在转介洪任毅的电邮中,同时提到嘉里物流打算上市,故要尽快给洪任毅邀约,但张官接纳辩方说法,认为不能排除被告只是自吹自擂、炫耀工作成果;被告亦在及后电脑中解释尽快给予邀约的原因,是因为洪将要离港;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强逼同事聃请洪。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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