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弩箭尖木棒判囚 前教大讲师不服定罪上诉遭驳回

2021-01-28 16:31

岑嘉林。资料图片
岑嘉林。资料图片

前任教育大学37岁特殊教育与辅导学系客席讲师岑嘉林,去年参与「元旦大游行」时,以及后来在家中被搜出自制弩箭及尖木棒等,受审后被裁定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有意图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罪名成立,判囚一年。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诉,今遭高等法院驳回。

上诉人认为,原审裁判官没有依据警员作供便形容去年元旦日有「极端激烈示威者使用暴力」,质疑裁判官可能仅基于媒体得知该些事件,有违法律原则。倘若裁判官撇除上述欠缺根据的认知,法庭便证据不足证明上诉人意图。法庭反驳,当一个事实是广泛地被接纳,法庭其实可以在毋须证据的情况下接纳为事实。而事实上,前年因「修例事件」而引致广泛连续的示威活动,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裁判官接纳去年元旦示威活动未有停止迹象,仍有示威者使用暴力,并没不妥。

裁判官藉此作环境证据和他身上武器推论,唯一合理结果是他意图拟供伤人之用。

上诉人又质疑,裁判官裁定他翌日在寓所内管有弩箭罪成时,不应考虑他早一日参与示威活动时的装备。但法庭反驳指警方在他身上和他寓所搜出的弩相若,裁判官强调当他裁定上诉人家中管有武器时,没有考虑他前一日的身上的弩,做法未免是过于宽大。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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