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男保安藏5把刀管武罪成 闻判情绪激动「我唔要去嗰度」

2021-01-26 11:43

被告郭梓贤。资料图片
被告郭梓贤。资料图片

患有自闭症及中度精神障碍的男保安,去年4月在北角被警员截查,搜出五把刀,以及口罩、眼罩、手套和一些「反中共」刊物。他早前就管有攻击性武器受审,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张志伟裁判官认为,被告背囊内的其他物品都是示威常见的装备,不接纳被告称五把刀均是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而是他供自己或他人用作伤人武器。被告须还押至下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心理和精神报告。

被告郭梓贤(24岁)被控于去年4月9日,在北角健康中街及英皇道交界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两把西瓜刀、两把摺刀及一把厨房刀,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张官先指出,被告在录影会面中回应警员查问时对答如流,例如他称背囊内的林郑月娥扯线公仔由他自己制作,用以讽刺特首;口罩及印有政治口号物品均在「黄店」取得,并形容「黄店」是「警察好嬲嘅嘢」,显示被告的理解能力与常人无异。惟张官对被告的在录影会面中的开脱,不给予任何比重。

被告称胶袋内的两把西瓜刀是在案发当日购买,连同背囊及外套口袋的雷射笔、菜刀和两把摺刀,均是送给父亲节的生日礼物,只是一直忘记赠送。然而,被告的背囊内不乏日常物品,加上刀具又有重量,他不可能没发现及遗忘,故不接纳刀具是被告送给父亲的礼物。

张官续指,被告制作讽刺特首的公仔、到黄店消费等,显示了他的政治立场。加上他又同时携有索带、眼罩、口罩、以辣椒酱和水调制的混合物等物品,装备与参与堵路、私了等激烈示威人士无异。虽然事发当日并无示威,惟张官认为示威往往突然发生,示威者可随时加入。

张官又认为,涉案刀具有5把之多,不一定是仅供被告个人使用,裁定惟一合理及不可抗拒的推论,是被告意图用以供他人或自已作伤人之用。

被告闻判后情绪激动,在法庭内大叫大喊谓:「我唔要去嗰度啊!好辛苦啊!」「我想返屋企啊!」,须由家人在旁安抚,最后由两名警员押走。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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