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盗窃310万元工资 雇佣中介公司前雇员判囚3年

2021-01-22 16:57

被告今于区域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3年。资料图片
被告今于区域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3年。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早前控告一名雇佣中介公司前雇员,以虚假的建筑工人支薪文件诈骗及盗窃逾310万元。被告今日(2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3年。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有关罪行。

陈家宝,31岁,Lingma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Lingma)前人力资源主任,今日承认14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及13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

法官杜大卫判刑时指,被告所犯的罪行涉及庞大金额,而且历时超过一年,性质严重。

案情透露,Lingma是一家雇佣中介公司,为建筑公司提供临时劳工及支薪服务。该公司于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就4项基建工程向3间总承建商提供建筑工人。工人的工资以日薪计算及每月支付。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Lingma人力资源主任,负责处理上述4项工程的工人支薪事宜及安排工资付款。Lingma透过该公司的一个银行户口,以自动转账或支票向工人支薪。

若工资以自动转账支付,被告则会在该银行的自动转账系统内输入付款资料,包括工人的工资金额及他们的相关银行户口号码。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6日期间,在上述自动转账系统内作出共95项虚假记项,使40名工人看来曾于指派工作地点值勤,并有权获得所述工资金额。

案情透露,被告亦将该40名工人的银行户口号码,更改为3个她的个人银行户口号码。

Lingma相信被告提交的支薪文件内所述的资料属真实,批核存入共逾250万元至被告该3个银行户口。

廉署调查亦发现,被告于2017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6日期间,先后13次伪称24张由Lingma管理层预先签署的支票用作支付工人的工资,并从该公司的银行户口挪用共约60万元。

Lingma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李佩玑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佩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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