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区开花】装修工及地盘工非法集结罪成 下月判刑
2021-01-21 16:16
有网民去年2月发起「五区开花」行动,抗议港府拒绝全面封关,19岁装修工人和23岁地盘工人被指在轻铁天瑞站一带,将单车和垃圾桶丢出马路,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王证瑜裁判官今于屯门法院称将全数接纳三位证人的供词,指被告将杂物放在马路上,使车辆须绕道而行,认为他们必然有意图使他人合理害怕,裁定二人罪成。
陈文熙(19岁)和陈颖铿(23岁)被控去年2月5日在天水围天瑞路往天华邨方向的马路参与非法集结。另一名同案12岁印度裔男童早前已承认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被判12个月感化令。
王官裁决时指,3位控方证人的供词有两项事实上的问题。首先,关于当日杂物占据了多少条行车线有不同的说法,由于控方第二及第三证人的说法可互相印证,所以裁定为占据了两条行车线。另外,就车辆在杂物多少米外停下,证人的供词亦不同。王官称除以上两点外,全数接纳三位证人的供词。
王官续称,本案的争议为两名被告的行为会否令到他人受惊,辩方的陈词为被告无意令任何人受惊。惟王官称警员在当日晚上约11时20分,收到通知称被告将杂物放在马路上。警员到达现场后,又见到陈将单车放在马路上,导致车辆须绕过杂物行驶,因而认为被告必然有意图使他人合理害怕,他们会损害车辆及车内人士,故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时指,案发当日并非很多人聚集,危险程度不大。加上,犯案时长只有约5至10分钟,两人在抛下杂物后便离去,在被警方拘捕后亦坦然承认犯案。惟王官随即质疑被告只是承认阻街,并非承认非法集结。
王官终决定为陈文熙索取更生中心、社会服务令、教导所及劳教中心报告。另为陈颖铿索取社会服务令及劳教中心报告。案件押后至下月5日判刑,期间两人须还押。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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