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怡旅游违《商品说明条例》上诉得直 官指原判过份依赖作供者神态举止

2021-01-14 18:19

东怡旅游董事总经理吴文广(右)、东怡职员锺静雯(左)。资料图片
东怡旅游董事总经理吴文广(右)、东怡职员锺静雯(左)。资料图片

男子以590元在网上团购东怡旅游的优惠券,但到到门市兑换机票时,则须加购酒店套票才能兑换到机票。东怡旅游和其职员被指构成「先诱后转」销售行为的营业行为,审讯后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东怡旅游被判罚款一万元及向消费者赔偿2,320元,职员则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双方就定罪及判刑作出上诉。谭思乐法官今颁判词,裁定定罪不稳妥,双方上诉得直,撤销双方所有定罪及判刑。

东怡旅游有限公司不服定罪提出上诉,三十七岁职员锺静雯则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谭思乐在判词中指出,原审暂委裁判官陈頴贤可能在评估东怡旅游的证据时,错误地应用了评估控方证据的标准,亦指裁判官过份依赖东怡旅游公司代表作供时的神态举止,而认定东怡不是在坦诚作答。谭官指证人在证人台上的表现,可能受他们的教育背景及个人经历等因素所影响,他们不一定是非坦诚作答,陈官如此推断对东怡不公。

谭官指他单从证供的内容,认为东怡及职员的证供有可能是真的。谭官认为陈官误解了一些证供,又没有给予机会东怡解释,陈官亦过份解读证物,令她达致可能错误的结论,同时令她不信纳东怡及职员证供的理由站不住脚。谭官裁定定罪不稳妥及有不令人满意之处,故裁定东怡及职员定罪上诉得直,撤销所有定罪及判刑。

法庭记者:刘晓曦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