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菜东主袭环保署督察上诉得直 终院指裁判官盘问控方证人过度干预
2021-01-12 12:24
大埔「卢爸爸私房菜」东主兼主厨卢建新,被指在2017年袭击一名上门处理油烟投诉的环境保护署督察,裁判官吴重仪裁定卢普通袭击罪成,被判监4星期,缓刑18个月,但卢候判时遭还柙14日。终审法院上周一裁定他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和及搁置刑罚,并获得近12500元的赔偿,案件亦是前首席法官马道立任内审讯的最后一案。终院今颁书面理由,指裁判官没有处理证人证供中不一致的地方,而裁判官在卢盘问控方证人时过度干预,裁判官令卢没有获得公平审讯。
本案判案理由书由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刚颁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及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勋爵均表示赞同。判词中指出涉案两名环保署人员的证供有明显分歧,包括卢何时离开厨房以及卢何时涉嫌干犯普通袭击罪,但裁判官吴重仪没有处理该些分歧,又没有协助在原审时没有律师代表的卢向该两名环保署人员指出证供中不一致的地方。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林嘉欣于2019年,却裁定该些分歧并不影响两名环保署人员的证供可信性及可靠性。终审庭裁定卢的唯一抗辩是完全否认该两名环保署人员的证供,二人证供的分歧相当重要,而裁判官吴重仪没有处理并解释该两名环保署人员的证供中不一致的地方,以及在卢盘问两名环保署人员时过度干预,令卢没有获得公平审讯,故一致裁定卢上诉得直。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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