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区议员及选委会应被优先视为「公职人员」 林郑:需按国安法宣誓

2021-01-12 10:35

林郑月娥指区议员及选委会应被优先视为「公职人员」。资料图片
林郑月娥指区议员及选委会应被优先视为「公职人员」。资料图片

新入职公务员必须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高官亦已作出宣誓,剩大量现职公务员的安排未明朗。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区议员是政治体制内重要组织,选委会肩负选出行政长官的责任,两者应优先被视为「公职人员」,当局会尽快将修订条例草案交给立法会审议。

林郑指,《基本法》104条对宣誓的适用范围较窄,而港区国安法的宣誓要求较阔,讲明公职人员要宣誓,但本港不同法律对公职人员的解释有所不同,当局正在清晰厘定「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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